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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语言文字普法专题学习会
日期:2023年11月02日  11:0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为高质量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工作,10月31日下午,我院在桂林洋校区学院小型报告厅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学习会,学院党委书记李昕,院长陈江,副书记陆娜,副院长甘小军、叶成徽、吴宗书、杨宝强与全院教职工一起参加了学习会,学习会由陈江主持。

学习会上,叶成徽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此法是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于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通过本次学习,学院教职工了解了我国通用语言文字使用规范标准、法律依据、规制对象、权利义务、特殊例外情形、监督管理机构和准则。

我院开展语言文字普法专题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