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均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邮箱提交规定材料,所提交材料主要包括资格审查材料与既往学业表现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及提交要求
1.初试准考证 (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有效期截止为2023年5月30日 ) ;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3年5月30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说明:报考工商管理(1251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2018年9月1日前颁发。
5.《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 (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
6.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原件。具体加分资格及证件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供有效年限内的、相关部门签章完整项目书、合同(协议)、任职期满考核报考等。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需提供有效年限内的《入伍批准书》与《退役证》。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需提供有效年限内的、相关部门签章完整项目书、合同(协议) 、任职期满考核报考等。
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 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供的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备注: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请按照1-6的顺序将所有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在复试报到日前二日按照文件名称为“专业+姓名+资格审查”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hsdjgxy2008@163.com)。
特别说明:如果材料中政审材料等有单位红章的,请用彩色扫描的方式进行扫描,所有涉及签名的地方都必须手签。
二、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及提交要求
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包含大学阶段由所在高校提供的成绩单(盖所在学校学院公章或教务处公章)、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课题、项目等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包含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参与各级各类竞赛项目获奖等,需提供佐证材料)、毕业论文终稿或分数、社会实践经历、实际工作经历和表现(证明材料)及相关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将所有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在复试报到日前二日按照文件名称为“专业+姓名+既往学业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hsdjgxy2008@163.com)。
特别说明:如果材料中有单位红章的,请使用彩色扫描方式制成相应文档,所有涉及签名的地方都必须手签,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请按照规定时间重新上传。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