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北京外国语大学签署的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两校商定2021年秋季从我校共选派10名优秀在校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赴北京外国语大学商学院参加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时间为期一学年(2021年9月—2022年7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
在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和电子商务共4个专业选拔优秀在校本科生(师范类)。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每个专业推荐2-3名优秀学生,学校择优选拔批准后赴北京外国语大学开展为期一年的联合培养学习。
二、 选拔条件
1. 下学期将就读以上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在籍大二本科学生,目前就读专业与北京外国语大学所开设相关专业能够对接(详见附件1);
2. 热爱祖国,热爱学习,品学兼优,自愿赴北京外国语大学交流学习,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 无不及格课程,所有课程平均绩点文科≥3.0,理科≥2.8;
4.承诺履行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并与学校签署《海南师范大学与国内其他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协议书》。
三、 费用要求
1. 学生在外学习期间按我校学费标准正常缴纳学费,按北京外国语大学标准缴纳住宿费;
2. 在外学期期间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四、 选拔程序
1. 申请赴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学生校际交流/联合培养学习项目申请表》(附件2);
2. 所在学院经过审核、选拔后,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学生校际交流/联合培养学习项目汇总表》(附件3);
3. 2021年7月5日前学院教务办将纸质材料(《个人申请表》及《汇总表》)报送教务处106室合作办学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563678426@qq.com;
4. 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5.项目学生名单一经学校批准,项目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缴清我校各项费用。
五、 成绩管理
外出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可转换为同一时期本校所开设的相近或相同课程的相应学分、成绩。外出交流学习期间成绩转换参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跨校学习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六、 学籍管理
1. 学生外出交流学习期间到教务处学籍科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2. 外出交流学习结束后应按时返校,按期返校后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原则上按照《本科学生保类保专业承诺书》上确定的学院级专业转入相应班级就读。未按期返校者,学校将按退学处理。
3. 返校后的学生,参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65862061
附件 1. 北京外国语大学商学院对应专业培养方案(2020级)
2.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学生校际交流、联合培养学习项目申请表
3.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在校学生校际交流、联合培养学习项目汇总表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