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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调整22、23幢教职工集资房完成装修、搬迁时间的通知
日期:2015年06月15日  12:3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为维护广大住户的整体利益,充分考虑兼顾各方的愿望与诉求,确保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海南师范大学2012年教职工集资建房分房方案》及《海南师范大学室内装修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充分听取购买各种类型住房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22、23幢教职工集资房装修的实际情况,经学校建房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学校同意,就22、23幢教工集资房完成装修、搬迁时间做如下调整。

    1、23幢教职工集资房完成装修、搬迁时间从原先的2015年6月1日前调整到7月15日前。

    2、22幢教职工集资房完成装修、搬迁时间从原先的2015年7月1日前调整到8月15日前。

    请各单位认真把装修、搬迁的时间通知到购买22、23幢教职工集资房的住户,抓紧时间完成装修、搬迁,若不按期完成装修、搬迁,学校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