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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关于开展第五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10月10日  09:5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为推进海南省科研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海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五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5〕13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研究以及科技开发与服务等领域取得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并在科研处予以登记的科研成果,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按规定申报。
  二、申报年限
  申报的科研成果须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科研成果。
  三、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程序
  各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成果奖励申报工作,今年实行网上成果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开通申报账号(截止时间:10月15日)
  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需要开通账号的申报人名单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附后)。
  申报过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或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人,无需再次申请开通账号,以前的账号和密码可以用于此次申报。
  (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10月22日)
  1、申报路径:“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hngjc.cn/——申报平台——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申报人(负责人)登录”。
  2、申报人填写并上传《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附件3)。
  3、申报人根据《申报表》的内容上传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的电子版。申报人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等文件格式上传,扫描内容如下:
  (1)著作类:扫描封面、版权页及目录;
  (2)论文类:扫描论文期刊原件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
  以上所有上传文档以不大于5MB的大小为宜。
  (三)各单位汇总、上报材料(截止时间:10月26日)
  各单位统一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科:
  1、表格类材料(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
  《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两份)、《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贴申报资料袋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
  2、申报成果及其佐证材料(提交纸质文档)
  著作类提供原件一份;论文类提供论文期刊原件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复印件一份;以及其他相关的佐证材料一份。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文件名请以学院名称命名。
  2、请各单位确保申报人网上提交的材料与提交学校的材料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此次申报工作,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戴逢国  韩晓龙
  联系电话:65805628
  电子邮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3: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
  附件4: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海南师范大学科研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