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学术著作出版管理,按照教师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财务报销要求,请各位老师在与出版社正式签定出版合同前先与学校签订《海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资助协议》,以便确定学术著作出版经费支出项目、报销额度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在与学校签订《海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资助协议》时,请携带与出版社即将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提交科研处审核。签订《海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经费资助协议》一式四份,其中学校办公室、科研处各存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报账时提交财务处一份。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