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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年度考核评优方案
日期:2015年03月11日  09:4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是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教职工晋升、聘 用(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使学院的年度考核更公平公正,在学校确立的考核标准基础上,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评优考核方案。

    一、年度评优的原则

    对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工作量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年度评优的人员范围

    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且达到一定工作量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行政管理岗位人员。

    三、年度评优的标准和程序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评优采取先入围再评议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同时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入围参评,入围后进行学院内述职,由学院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依据票数多少决定考核优秀人选。

    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入围条件为:

    1.教学方面:当年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原始课时量不少于140学时。

    2.科研方面:当年满足下列七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视为科研工作符合条件。

    (1)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南大版)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省级期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3)获批立项一项以上厅局级以上课题;

    (4)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

    (5)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以上奖项一项以上;

    (6)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政府或者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奖,并且排名第一;

    (7)受省级以上政府组织委托撰写研究报告一篇以上。

   (二)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评优采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

    四、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

    在学校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内,学院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采取专业技术岗位与行政管理岗位7:3的比例分配。

    五、凡在当年度有以下情况者,均不能参评考核优秀: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二)违反综合治理工作政策者;

    (三)受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四)学院会议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次数超过30%者;

    (五)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次数不到50%者。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