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秘法【2014】5011号)和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琼教外【2014】20号)文件的精神,现将工作文件全文转发,请做好以下工作:
1、本通知请及时传达并动员教师踊跃报名参加。学校不断加大出国研修培训力度,正在积极推进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国外参加双语课程教学和管理模式考察研修工作,请广大教师积极参加雅思或托福等英语水平考试,提前做好准备。
2、由教师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做出推荐意见后于4月14日前报人事处。
3、人事处汇总并报学校同意后配合海南省教育厅做好推荐、初审和评审确定录取人员,具体时间安排见《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琼教外【2014】20号)文件。
4、经主管部门评审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除按规定与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外,还必须与学校签订相应的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
联系人:鲁 安 联系电话: 65888166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琼教外【2014】20号)
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