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就业信息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学校)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日期:2012年04月11日  10:5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为加强我厅直属单位(学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适应教育事业发展,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现组织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银行学校、省机电工程学校、省经济技术学校、省华侨商业学校、省农林科技学校、省民族技工学校、海南中学、省农垦中学和省农垦实验中学等10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81人。具体招聘岗位见《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学校)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六)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12年3月31日。
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以内(即1981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即1976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以内(即1971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年满18周岁至42周岁以内(即1969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以内(即1966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及考录现为试用期内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以上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都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4月9日08:00至4月15日17:30。
(二)报名方式
请登录http://202.100.252.135/zsdwzp/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招聘单位(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1、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联系人:范涌峰,联系电话(传真):0898-36652786,邮箱:fanyongfeng007@126.com,单位地址:海口市流芳路16号,邮编:571100。
2、海南省银行学校
联系人:崔艳,张牧歌,联系电话:0898-66708223,传真:0898-66773731,邮箱:61549554@qq.com,单位地址:海口市南沙路58号,邮编:570206。
3、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
联系人:徐国师,联系电话:0898-65710880,传真:0898-65710196,单位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双塘路,邮箱:xgs1939@163.com,邮编:571127。
4、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
联系人:蒋开全,联系电话:0898-65883158,传真:0898-65881681,邮箱:jkq2599@126.com,单位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板桥路28号,邮编:571100。
5、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联系人:黄海民,联系电话(传真):0898-65851784,邮箱:HNSHQSX@126.com,单位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邮编:571123。
6、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
联系人:林茂珠,联系电话:0898-86624021,传真:0898-86624021,邮箱:TZNX86624021@163.com,单位地址:五指山市农林路25号,邮编:572200。
7、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
联系人:林海忠,联系电话:0898-86622557、0898-31664186,传真:0898-86622557,邮箱:mj86622557@163.com,单位地址:五指山市海榆北路,邮编:572200。
8、海南中学
联系人:祁永辉,联系电话:0898-65887268,传真:0898-65883078,邮箱:qyh66514383@126.com,单位地址:海口市府城镇大路街187号,邮编:571158。
9、海南省农垦中学
联系人:胡仕伟,联系电话:0898-68963789,传真:0898-68910441,邮箱:hsw0680@sina.com,单位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垦中路18号,邮编:570226。
10、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联系人:崔志强,联系电话:0898-86838015,传真:0898-86838106,邮箱:cuizhiqiang1974@163.com,单位地址:五指山市军民路,邮编:572219。
(四)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以供资格审查;如被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现为我厅直属单位(学校)的在编人员,报考厅直属其他单位(学校)招聘岗位,须经本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4、本省内其他单位的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时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5、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评估意见书等。
6、报名表由本人填写,信息要全面、真实和准确,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像素:100(宽)×140(高)pix(jpg,gif格式,50KB以下)。如不上传照片,则不予以报名;有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8、应聘人员要留意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要于2012年4月15日17:30前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参加考试”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笔试人员确定
    各招聘单位(学校)负责报名应聘本单位的人员资格审查,采取边报名边资格审查的方式,在报名终止时,资格初审同时结束。初审没有通过的,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根据自身条件可以改报其他招聘岗位。2012年4月16日至22日为厅资格复审时间,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必须达到1:3(含3)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满1:3(不含3)的岗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布调剂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调剂后仍达不到1:3(不含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4月25日至28日在我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及报名网站(http://202.100.252.135/zsdwzp/index.jsp)上公布笔试人员名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等),各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一)笔试
(1)报到时间及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其他规定条件相关证件的原件,于2012年5月10日08:00至18:00时到海口市城西路海南省农业学校进行资格确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延误自负,不能出具相应资格证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等。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为2012年5月12日9:00—11:30,开考20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场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2012年5月18日前在我厅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实际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低于3:1(不含3),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的人数。
(二)面试
(1)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学技能(演示)和课堂教学等不同种类,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2)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不含2)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的人数。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2012年5月20日至5月31日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后,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标准和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学校)组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
七、考察
2012年6月1日至15日,将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
八、公示
2012年6月20日前在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及报名网站(http://202.100.252.135/zsdwzp/index.jsp)上公示各招聘单位(学校)的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招聘单位(学校)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后,经聘用单位(学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教师岗位的,要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十、聘用期间待遇
由各聘用单位(学校)按照本单位同类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学校)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
      聘人员计划表


                                  海南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