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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遴选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
日期:2011年05月19日  12:3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为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激发高校教师教学科研积极性,培养高校教师爱岗敬业精神,建设一支师德好、业务精、协作意识强的教师队伍,从今年开始,教育厅决定开展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琼教高〔201143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十二五期间,海南省拟分期分批遴选50名左右省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011年拟首批遴选10-15名,海南师范大学拟首批遴选3名。

二、遴选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具有博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

(三)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团结协作。

(四)教学业绩突出,连续三年从事基础或专业课程教学工作,在教研、教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承担过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并获校级以上教学工作奖励。

(五)具有较强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有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在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三、管理办法

海南省教育厅授予获评人选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资助获评人选每人2万元科研教改项目经费,支持其开展科研教改活动。学校按11给予经费配套。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由教师自愿申报,所在学院作出推荐意见并在《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的第7页填写今后三年对推荐人选的培养计划和措施,于2011523日前将推荐人申报材料:所填《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纸质版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主要业绩佐证材料一式7份报送人事处,同时将《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10181230@qq.com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65886185

                                                                                                  人事处

                  2011519

附件: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