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激发高校教师教学科研积极性,培养高校教师爱岗敬业精神,建设一支师德好、业务精、协作意识强的教师队伍,从今年开始,教育厅决定开展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琼教高〔2011〕43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十二五”期间,海南省拟分期分批遴选50名左右省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011年拟首批遴选10-15名,海南师范大学拟首批遴选3名。
二、遴选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具有博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
(三)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团结协作。
(四)教学业绩突出,连续三年从事基础或专业课程教学工作,在教研、教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承担过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并获校级以上教学工作奖励。
(五)具有较强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有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在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三、管理办法
海南省教育厅授予获评人选“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资助获评人选每人2万元科研教改项目经费,支持其开展科研教改活动。学校按1:1给予经费配套。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由教师自愿申报,所在学院作出推荐意见并在《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的第7页填写今后三年对推荐人选的培养计划和措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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