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二〇一二年度空军招飞工作安排
各有关高校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人民武装部、后备军官选培办):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通知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空军在普通高校选拔军队飞行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选拔范围
在教育部注册的公办本科院校。
二、 选拔对象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本科二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音乐、体育、美术类特长生除外)。选拔对象均为男性,未婚
(二)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50公斤以上,无纹身,刺字。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眼视均在0.8以上(E字表4.9以上),无色盲、色弱。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
3.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甘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院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支持。
(五)文化条件
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先考英语或俄语)考入大学者,其中,本科二年级学生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完成相应学时,各科成绩合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录取,且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三、 时间安排和实施方法
选拔军队飞行学员工作,在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部署下进行,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协调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及高校共同组织实施,从2011年10月份开始至2012年7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选。
从2011年10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步检测。
宣传发动,由学校协调宣传部门,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各种会议,宣传招飞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发动综合素质好的学生报名参加招飞。
组织推荐,由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招飞身体“五查”(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推荐为初选对象。请学校有关部门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报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计划科,联系电话(传真):020—38809202.
初步检测,学生持《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初选表》(见附件2)和身份证、学员证或有效证明,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初选站参加检测,合格者确定为复选对象。初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复选
从2012年2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复试工作在赵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测试、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复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定选。
从2012年5月下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定选工作在空军招飞局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四、 要求
在普通高校选拔军队飞行学员工作是贯彻“质量建军、科技强军”的重大举措,完成好国家赋予的招飞任务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主动与招飞部门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为加快建设一支“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强大人民空军,做出积极的贡献。
如需咨询,请联系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计划科或查询空军招飞网站:http://zhaofei.cgw.cn。
附件1:空军招飞大学生飞行学院报名推荐表
附件2: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初选表
空军招飞工作局广州选拔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空军 选拔 飞行学院 安排
抄送: 有关省(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共印120份)
承办单位:计划科 联系人:雷鸣 电话:020-38809202
附件1
空军招收大学生飞行员报名推荐表
院校名称: (盖章) 院校类别:□本科一批 □本科二批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所学专业 |
学历类别 |
联系电话 | |
本科二年 |
应届毕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地址: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
学院办公室:0898-65736637
教务办公室:0898-65736649
研究生教育与科研管理办公室:0898-65677913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0898-65736632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许可证:琼ICP备000005 邮编:571127 技术支持:伊索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