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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办公室关于2010年暑假放假的通知
日期:2010年07月07日  12:3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今年我校暑假放假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

学生711日起放假,教师712日起放假,行政管理和教辅人员714日起放假。

(二)报到时间

94老生回校报到注册,95全校大扫除,96开始上课。南校区教育科学学院、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等9个学院的新生91112日到校报到;桂林洋校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等6个学院的新生于919在南校区集中报到。

教职工92回校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认真抓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生缴费注册工作。

1.各学院要认真通知本院2007-2009级在校生于报到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自己的缴费账户,学校将于91统一划款转入学校帐户。

2.201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应在95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自己的缴费帐户中(新生缴费须知随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出),以备学校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3.家庭困难的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缓交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缴费的学生,必须事先向学院提出申请,经院长签署同意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上报学校学生处审批,报学校财务处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允许缓交学费的学生,可以办理注册手续。

4. 开学时,各学院只能依据财务处提供的缴清费用名单办理学生注册手续。未注册学生,后勤处暂不安排住宿,教务处不给予选课,学生处、财务处不予发放助学金。

(二)各单位要妥善安排本学期期末常规工作,按照学校有关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场所的调整工作,有关单位做好政法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搬迁工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在放假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安排做好房产设备维修、新校区教学仪器设备和家具采购安装工作。

(三)各单位要按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要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放假前,各单位要自行安排一次安全检查,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四)放假期间,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请于79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包括:值班人员、时间、地点、有效联系方式及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家庭电话及手机号)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学校设总值班室,地点在办公楼三楼学校办公室行政科,联系电话:65884843。保卫处值班电话:65808110

                            

                        年七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