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今年我校暑假放假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
学生7月11日起放假,教师7月12日起放假,行政管理和教辅人员7月14日起放假。
(二)报到时间
教职工
二、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认真抓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生缴费注册工作。
1.各学院要认真通知本院2007-2009级在校生于报到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自己的缴费账户,学校将于
2.201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应在
3.家庭困难的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缓交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缴费的学生,必须事先向学院提出申请,经院长签署同意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上报学校学生处审批,报学校财务处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允许缓交学费的学生,可以办理注册手续。
4. 开学时,各学院只能依据财务处提供的缴清费用名单办理学生注册手续。未注册学生,后勤处暂不安排住宿,教务处不给予选课,学生处、财务处不予发放助学金。
(二)各单位要妥善安排本学期期末常规工作,按照学校有关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场所的调整工作,有关单位做好政法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搬迁工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在放假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安排做好房产设备维修、新校区教学仪器设备和家具采购安装工作。
(三)各单位要按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要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放假前,各单位要自行安排一次安全检查,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四)放假期间,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请于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