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曾提交过结题材料但未通过验收者,如补充相关材料符合结题要求,可再次报送材料。
如已提前完成了科研任务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一)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各一式二份,提交材料存档不予退回)
(二)《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加盖公章。
四、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请各单位统一于2010年11月23日报送科研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逢国 于 瑾
电 话:65880692(8692)
邮 箱:jhk@hainnu.edu.cn
附件: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