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海南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海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部署,大力推动理论创新,努力发挥理论排头兵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海南改革开放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选题导向
1.围绕海南新时期改革开放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来选题。主攻方向:
一是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努力研究和回答海南国际旅游岛特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特色文化建设等各个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和解答海南如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如何构建具有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如何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等问题。
二是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研究,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三是深入研究海南人文与历史文化。关注海南文明的起源、演化和发展问题;针对“人文海南”建设以及海南史、海南本土文化、南海区域文化研究的薄弱环节,精心选题申报,争取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2011年要进一步推动“黎学”研究。
四是加强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创新,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进一步培育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优长学科。扶持优长学科建设硕士点、博士点。
五是重视社会科学宣传普及,针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急需的理论服务,推出一批社会科学普及读物。
2.规划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系列论文为3篇,均要求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应用对策研究(研究报告)要求1年内完成,基础研究一般2年内完成。
3.课题类别: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基地课题、学科共建课题四类。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0000元;一般课题和基地课题每项资助12000元;学科共建课题为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而设,经费自筹。
三、申报要求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项以上(含3项)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与海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以及近三年内被撤项的海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基地课题限省社科联与有关单位共建基地的科研人员申报。
3.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16K纸双面印制,同时提交文字和电子版。
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申报受理
1.单位统一报送
课题申请书(纸质2份及电子稿)、申报一览表(纸质1份及电子稿),由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集中时间受理
申报材料受理集中在2010年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电子材料受理
请各单位务必注意, 电子材料请发送科研处计划信息科邮箱Jhk@hainnu.edu.cn,现场不受理电子材料。
联 系 人:戴逢国 于 瑾
联系电话:65880692(8692)
E-mail:Jhk@hainnu.edu.cn
附 件:
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