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凡拟申报2010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的科研项目成果,尚未经过海南省科技厅验收并进行成果登记的,请于5月10日之前向科技厅申请验收和成果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各部委项目已通过结题的不需申请验收,但需要申请成果登记。
2、省级项目(不含教育厅项目)未经验收的,须向科技厅申请验收和成果登记。
须提交的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1)和科技项目验收证书(附件2)纸质各一份及其电子版。
2、项目验收佐证材料。
请于2010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陈春霞
联系电话:65805628 内线:8628
E-mail:kyk@hainn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