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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关于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10年03月23日  12:3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现在开始受理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请按期结题或提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整理结题材料,结题材料统一按照附件1《海南省科技成果验收(结题)材料统一格式》装订,6份(A4纸装订成册),项目申请书及任务书需为当时申报材料的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附件2《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电子版,验收证书纸质版(见附件3)一份和电子版,推荐两名可评审本项目的省内专家(见附件6)。
    
结题材料请于201041日前经所在学院审查后由各单位统一集中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海南省自然基金项目不再受理项目延期结题的申请,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请填写重要事项登记表(见附件4), 科技厅将对该项目予以终止,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海南省自然基金项目。
   
海南省科技厅将根据各单位的结题率确定下一年度可申报项目的指标,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题材料。

联系人:戴逢国  于瑾    

  话:658806928692
   E
mailkyk@hainnu.edu.cn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