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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0年05月28日  11:0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迎接2010年下半年第十一届全省高校大学英语演讲比赛暨2010“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海南赛区(复赛),推动我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激发广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热情,提高大学生的英语口语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海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我校英语专业和各类非英语专业的在校普通生均有资格参加本次比赛。

二、比赛形式及要求

本次比赛分校级初赛和决赛两个层次进行。

(一)校级初赛的选拔程序如下:

1.非英语专业的20082009级本科学生由大学英语任课教师推荐和学生自愿报名相结合,经外国语学院初赛选拔,选出非专业组8名选手参加校级决赛。

2.非英语专业的2007级本科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选择,按每学院1人的指标推荐,经外国语学院初赛选拔,选出非专业组4人参加校级决赛。

3、英语专业的200720082009级本科学生由外国语学院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推荐和学生自愿报名相结合,经外国语学院初赛选拔,选出专业组8名选手参加校级决赛。

4.校级初赛在2010618前完成。初赛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外国语学院另行通知。

(二)校级决赛的比赛形式如下:

1、英语专业学生和非英语专业学生同时比赛,统一评分,分开评奖。

2、比赛分定题演讲、回答问题和即兴演讲三个部分。

1)定题演讲。时间为3分钟,正负不得超过15秒。演讲主题为:——Is My Top Concern。选手需自定小标题。

2)即兴演讲。题目经参赛选手当场抽签后,由主持人当场公布。演讲时间为3分钟,正负不得超过30秒。

3)回答问题。由选手回答评委提出的2-3个问题,时间为2分钟。

参赛选手赛前做好定题讲稿,并打印10份交组委会,但不得照稿朗读。

三、校级决赛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赛的组织与领导

12007级院级选拔赛由各学院领导负责,请各学院于611前将选手名单报送外语学院教学秘书董庭华教师。20082009级本科学生由大学英语任课教师推荐和学生自愿报名相结合,于611将选手名单报送外语学院教学秘书董庭华教师。以便安排校级初赛。

2.校级比赛,成立校级比赛组委会,在教务处的领导下,由外语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分规则

(见附表一)

六、奖励

校级比赛的奖励方法:

1、按英语专业组和非英语专业组分别设奖。英语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胜奖3名;非英语专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5名。

2、学校对获奖选手颁发“海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获奖证书,对其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发给奖金。

3、在获奖的选手中,将择优选派选手代表我校参加第十一届全省高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暨2010“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海南赛区(复赛)全省高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希望各学院积极做好参赛选手的遴选工作,推荐出素质好、水平高的选手参加比赛。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评分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