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函〔2025〕88号)和《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7月18日。
公示期内,师生若对方案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馈。
学院教务办公室办公地点:桂林洋小区外语楼112
办公电话:0898-65736649
海师经管函[2025]28号(2025.7.15 印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