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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公开选拔县(市)党政领导干部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年10月12日 15:54 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1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中学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文件通知,省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0名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任职程序

公开选拔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副职共20名。20个职位不按县(市)进行定向选拔,公开选拔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选拔入围人员先安排到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中挂职锻炼1年,挂职锻炼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只转党组织关系,可保留其原任职务,工资福利不变,由原单位负责。挂职锻炼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一)年龄要求

33周岁以下(1977101以后出生)。

(二)职务及任职时间要求

1、正科级职务任职2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任职5年以上,或正副科级职务任职累计4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至2010101

2、现职处级干部也可参加公开选拔。

(三)学历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四)报考年龄放宽条件及要求(报考人员如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的,年龄可放宽2岁,即1975101以后出生)

1.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类

1)土建、建筑设计、城乡规划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中级以上相关职称或资格,有3年以上规划或设计、建设、监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3)熟悉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能力。

2.经济管理类

1)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现代经济管理、工(商)业经济管理、农(林、牧、渔)业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2)有3年以上财政、金融、经济开发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3)熟悉国家有关宏观经济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资本运作、项目策划和建设管理等的能力。

3.旅游营销管理类

1)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新闻广告、经济、外语类等专业毕业;

2)具有3年以上旅游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3)熟悉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旅游规划开发、宣传策划和市场营销能力。

(五)身体和心理素质要求。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较好地适应市县工作的环境和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三、选拔考试

笔试在1024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再确定考察人选。

四、报名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让本单位的教职工、干部了解通知的具体要求,鼓励、支持、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考,接受组织的挑选。

(一)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填写《海南省公开选拔县(市)党政领导干部报名表》(在附件里),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职文件及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等材料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二)报名时间:时间为即日起至1015(周五)上午。

(三)报名地点: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07室)。

联系人:颜洪南,电话:1387611603365882739

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