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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办公室关于做好携带教材进入课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年10月28日  15:03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教材是教学活动的基本载体,是开展教学工作的基础,是高校施行教与学的基本工具。教材使用管理是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但是,我校目前存在着学生上课不带教材的不良现象,这直接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为进一步端正教学风气,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现就做好携带教材进入课堂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做好学生订购合法教材的引导和教育工作;加强学风教育,强化学生携带教材上课的意识,养成上课携带教材的行为习惯。

二、从本学期第三周至第十周,各学院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组织专人开展学生带教材进入课堂上课的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每周两次对每个班、每门课程的学生上课带教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全院公布,并将数据上报教务处。任课教师要督促学生带教材进入课堂,认真做好记录,不带教材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拒绝其进入课堂。学生不带教材上课超过三分之一课时的,任课教师可取消学生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三、从本学期第六周至第十周,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将每周两次对学生带教材进课堂上课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如发现课堂上持有教材的学生人数达不到本班人数70%的,由所在学院给予该课程相关人员批评教育;如持有教材的学生人数达不到本班人数50%的,由学院对所在班级及该课程主讲教师给予通报批评。学校将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