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010年03月08日  09:2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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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最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之一,对学院进一步适应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院以立项形式对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进行整门或单项建设,目的是集中有限财力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推动各专业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的深入改革,建成一批教学水平高,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显著,对全院课程教学起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课程。

重点课程建设应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最终目的,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质量为着眼点。

二、重点课程建设内容

课程建设涵盖了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课程建设过程中,应深入研究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文件精神和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结合教学过程的主要因素和我院的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建设观念,拓宽建设思路。

建设好一门课程,主要应涵盖以下十大方面:(1)选派高水平的教师进行教学,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效果好;(2)修订一套体现改革精神,有利于学生打好基础、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适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大纲;(3)建设一套适应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4)制定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创新能力培养的具体要求及训练方案;(5)大力改革、完善教学方法,充分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加强教师的指导作用,努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6)广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积极采用多媒体、网络等信息技术及其提供的资源开展教学和自学辅导;(7)形成科学、规范、严格的考核办法和符合课程特点的试题库;(8)制订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方式;(9)有符合课程特点的其他有特色的改革内容;(10)有发表或获奖的教学成果。

单项建设可以选其中某项重点建设,但都应在修订大纲、改革教学指导思想、更新内容的基础上进行,防止“旧瓶装新酒”。

(一)师资队伍配备与建设

1、专业基础课、主干课要配备教学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主讲任务,组成合理的课程组梯队结构(包括能力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等),合理分配课程组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各尽所能,各施所长。

2、教学效果好,其中主讲教师课堂教学评价90分以上达到60%以上,课程组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全部达到80分以上。

3、制定出师资队伍培养规划,鼓励青年教师考取研究生,力争二年内重点建设课程的师资队伍中,青年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到60%以上。鼓励教师结合课程教学需要进修学习。

(二)教学大纲建设

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师进行教学和学生进行学习的纲要,是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和检查考核教学质量的依据。各门课程要对现行教学大纲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按学科的内容结构及最新发展,并结合目前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需求,提出进一步修改内容、要求或完善实施过程的意见。尚无教学大纲的,须拟订出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并适应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大纲。

1、明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课程教学的目的、任务以及教学内容;

2、列出本课程的内容纲要及其结构、各章节的重点,并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成就,引进新的教学研究方法,注重发展学生的基本能力和培养创新精神;

3、把握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指出本课程同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4、提出优化课内、强化课外,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精神的措施与办法,指出组织实施本课程课内讲授、实验项目和课外其他实践性训练的原则要求、形式及时间安排。

(三)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建设

1、选用或自编一套符合教学大纲,适应于本专业培养目标的优秀教材(含教育部推荐使用的教材),指定、选编或制作适用于本课程教学的,能够体现学科发展新成果的必读书目或参考资料。包括必要的经典论著、中外文期刊资料、作品、图册、挂图、CAI课件、软件包、论文集等;

2、选用或自编教材,要符合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如选用教材应提出使用的意见,包括内容的增减、更新和结构上某些必要的调整等处理意见;

3、编写出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的指导书。

4、精品课程要建设一体化设计、多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四)课程的“三基”要求及训练方案

1、按教学大纲的内容及结构,明确列出本课程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要点(包括基本规律、定律、定理、原理、概念、事件等)和基本技能的项目、内容及教学、训练的要求;

2、制定出实施“三基”教学与训练要求的措施,高度重视实验、实训的形式设计和内容安排,努力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为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提供机会。

(五)教学方法的改革、完善

大力改革、完善教学方法,充分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加强教师的指导作用,努力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

1、改变过去传统的单纯在课堂上灌输知识的教学方法,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的教学。教师在课堂上,主要起到讲清思路、突出重点、引导开拓的作用,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把原来“满堂灌”的过程改为在教师引导下师生共同探索的过程。

2、恰当地处理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关系,理论与实际的关系。各课程的教学方法要因课因内容制宜。讲授过程中要把教学重点由单纯讲知识转向同时讲授获得知识的方法和思维方法,实践性教学环节中,教师应严格要求,严格操作规程,认真指导学生主动地获取知识,掌握技能。

(六)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

1、在课程教学中能广泛使用投影、幻灯、音响等电化教学手段。

2、开展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CAI)的研究和制作,有条件的要在教学中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手段。

3、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精品课程、基础与主干网络课程等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必须上网,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积极采用多媒体、网络等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和自学辅导,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

(七)考核方式改革与试题库建设

1、考核要科学、规范、严格。考核的方式应根据课程特点,尽可能多样化;考试内容的深度与广度适当,既考核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程度,又考核学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个性发展。

2、根据教学大纲建立符合课程特点的多种形式的试题库。

3、抓好经常性的学习检查和测试,制订出作业练习、实验报告、临时测验成绩评定的常规要求,促使学生加强学习与训练。

4、考试结束以后,及时对命题质量和学生的考试结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进一步改

进教与学的意见报有关系领导或在教研会上交流,促进本课程提高教学质量。

5、成绩考核按照《教学工作规程》中的有关条目执行,在试题库未建成之前,试题与评分标准由命题小组拟定,并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克服评分的随意性。

(八)教学活动的具体组织与管理

1、制订出严密的规范化的课程实施计划,包括:订出教学进度、具体填写好教学日历、明确各章节教学要求,安排好各教学环节和实践性教学环节。

2、课程组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任课教师能按照《规程》的要求认真进行备课、讲课、布置作业、检查教学、考核、总结等工作。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学前有全面计划,教学中有检查措施,教学结束后有及时的小结分析。对教学各环节要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挥课程组或教研室的作用。

4、认真抓好实验室、资料室的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教学大纲规定,理工科须开出全部的实验项目,文科要抓好课堂讨论、社会调查、见习及写作、翻译实践等实践环节。提出充分利用实验、微机、参考资料(含网络资源)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九)其他有特色的建设和改革内容

课程组教师根据课程特点,不断开拓创新,选取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中的某一或某些方面予以突破,使某项建设和改革抓出特色,达到校内或省内领先水平,取得明显建设或改革成效。如试题库建设、习题集编写、教材建设、教学素材库建设、多媒体教学软件开发、网络课程开发、双语教学试验、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开设等。

(十)发表或获奖教学成果

课程组教师不断总结行之有效的教学改革经验,有发表的教改研究成果或获奖的教学项目(如最受毕业生欢迎任课教师、教学大赛奖、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其中,尤其应注重在提高学生素质和能力方面体现教学成果(如指导在学科竞赛中获奖,指导学生发表作品与论文,完成课题研究,或某方面素质受到社会、用人单位广泛的肯定与好评等)。 

三、重点课程建设侧重点

(一)专业基础与主干课程建设。对学生专业发展(如报考研究生、从师任教等)起重要支撑作用的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主干课、学科教学法课程的整门或单项建设;

(二)新专业基础与主干课程侧重大纲、题库、习题集等教学基本建设,基础较好的专业课程侧重多媒体软件、网络课程等信息化建设,部分校级优秀课程按照国家级精品课程标准建设。

四、重点课程建设管理措施

(一)建立重点课程建设评估制度

1、学院建立重点课程建设指导评估组织。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人,成立学院课程建设评估小组,研究和实施课程评估。

2、学院拟订重点课程建设中期检查和结项评估验收办法、评估指标体系和量化办法,严把结项关。

3、重点课程建设评估工作根据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采用自评、测试、现场评估及召开评估验收会议的办法进行,每次评估前由教务办提出实施安排意见。

4、确定评估级别、标准和奖励办法。重点课程建设成效评估分为显著、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课程建设管理评估分为很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级。对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组和管理好的系给予奖励,对建设不合格课程和管理差的系提出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立项,追回使用不当、挪作他用的经费。

(二)建立重点课程建设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

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校、学院、系、教研室、教师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工作,才能有效开展。

1、从我院实际出发,重点课程建设宜分校、系二级管理。学校的管理责任在于提出课程建设规划和一般要求;汇总确定分期分批重点建设的课程和项目;制定检查评估办法和组织中期检查、结项评估,奖优罚劣;设立课程建设专项资金,确保重点课程建设经费投入和建设期满后的网络课程维护与升级的经费投入。学院的管理责任在于根据学校的基本要求,组织各教研室和课程组研究制定本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细则;实施课程建设具体过程的管理,加强协调督促、自查自评,采取措施确保课程建设工作切实有效的展开;管理好划拨到本学院的课程经费,保证经费使用后能按预定目标完成建设任务。

2、由于重点课程建设涉及面较广、专业性较强,建设责任应由教研室或课程组承担。学院在教师学期履行职责情况考核、教师年终教学考核、教师职称评审教学业绩考核中,都将主持与参与课程建设的成效作为指标之一。学院制定相应措施,具体落实教研室、课程组全面实施重点课程建设方案的责任。

(三)保证经费投入,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重点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的总原则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方便管理,财尽其力,合理有效。

1、教务处将学校重点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的学院课程建设总经费数分两次划拨到各学院帐户。批准立项时划拨一次,中期检查后在学校总投入经费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学院建设进展和管理情况,再或增或减划拨一次。

2、学院应从发展基金中支出部分经费按一定比例配套用于校级、院级重点课程建设。

3、对中期检查或结项评估时发现建设进展缓慢、成效差的课程和管理不力的单位,学院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停发资助经费和管理费,酌情追回使用不当、挪作他用的经费。

五、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办。